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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瑞貞

    我是1999年臘月開始煉法輪大法的,沒有煉功以前滿身是病,煉功以後全身疾病不癒而飛。全村人都知道我煉功受益。自1999年江××非法迫害大法以來,我們全家人都受到了極大的傷害。2000年9月3O日晚上,我正在家吃飯,惡警二話沒說就把我從家帶到了派出所。嚴刑拷打,連家�堛漱k兒都受到了連累,後又送到了縣看守所,受迫害23天,損失2000元。2001年4月初五那一天,我正在講真相時,又被抓進了公安看守所,非法關押23天。受損失2500元。每到敏感日期,公安們都到家騷擾。在這巨大的高壓下,我的親人被迫寫下了不讓我煉功的“保證”。但他們都知道大法好。我本人和家人堅修大法到底。決不承認這一切,聲明一切在高壓下所說、所寫的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5/61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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