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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賈守玲 因市分局“610辦公室”在2002年9月叫我參加洗腦班,我沒有配合它們,正念走脫,在外流離失所一年左右。今年2003年8月份因放鬆警惕被分局及“610辦公室”強行帶走,送到洗腦班洗腦,強行看洗腦錄像。因家人找人說情,罰款6000元放回家。因執著心太多被邪惡鑽了空子,在正法時期辜負了師父的苦苦等待,現在聲明在洗腦班上的強行洗腦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的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1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7/619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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