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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孔憲榮 我於1996修煉法煉功。煉功以後,身體得到了改善,知道了同化“真、善、忍”這部大法就能返本歸真。1999年12月,我因取經文,被非法拘留,後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因為學法不深,對法不堅定,被洗腦,邪悟,寫了“三書”,背叛了大法,背叛了師父。回來後,通過學師父的新講法,知道了以前在勞教所裡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悟,明白了自己有根本的執著放不下,存在嚴重的怕心,給大法帶來損失。現在,我鄭重聲明:在勞教期間和其它場合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決心在正法修煉中,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按師父指引的修煉道路走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9/621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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