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洪儒 由於我學法不深,在邪惡干擾下,有怕心,所以在99年7月20日之後,在領導的指令下,交了大法的書籍及音像資料。還在“保證書”上簽了字,之後,又在單位組織的“法制知識”考卷上答攻擊、誹謗、污蔑大法內容的題。回想起這些,我悔恨萬分,我真不夠一個修煉人的資格,我今天鄭重聲明:我所有違背大法的一切言行統統作廢。以後我要認真學法,努力修心性,按師尊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1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2/62373.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