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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士廣

    我1997年春天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但1999年7.20以後我縣公安局和“610”將我多次關押,特別是2000年3月把我和其他學員強行關進洗腦班2個多月,其間強制我們看詆譭師父的錄像和栽贓陷害的錄像,強制我們“認錯”、寫“悔過書”。否則遭惡警毒打、罰站、罰曬、罰跪;更有甚者對學員家屬威逼、利誘、揚言“如不接受洗腦,將被判刑3∼5年,到期不改還要加刑,永無出頭之日;在監獄裡更不會有好日子過,還要遭到毒打、折磨等等”。家屬們在巨大的恐嚇之下,無理智的站到了邪惡的一邊,不擇手段的對待著我們這些善良的親人。由於學法不深和怕心的作用,隨和了他們的要求,做出了違背自己良心的事。所以在此我嚴正聲明:我在強制壓迫下所說、所寫的“悔過書”之類的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隨師正法,救度眾生。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1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3/62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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