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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麗君 我98年得法,二次進京上訪,拘留三次,最後被送到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一年,進所以後,經過12天迫害,於2001年1月31日強行“決裂”,寫了“悔過書”等“五書”。以後下車間幹活,因思想一直在法上,每天背法、勞動,於同年8月27日反彈,猶大的幫教不起一點作用,於是大隊長和管教一起打了我三次,因師父保護都闖過去了,最後誰都不愛管我,到期解教期正常回家。回家以後,因家�堣]受了很多牽連,對我管得很嚴,經過半年的努力,終於可以正常學法修煉,但是有時不怎麼精進,沒有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所以特發此聲明:聲明被強制洗腦、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這種毀滅大法學員及眾生的邪惡安排,加倍彌補造成的損失,重新跟上師父正法的進程,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0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7/626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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