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王敏
本人於1999年在拘留所絕食出來後,由家人代寫的不進京、不上訪的保證,本人在此嚴正聲明一律作廢!包括本人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為、頭腦中一切不正的物質一律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2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8/78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