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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洪發 我今年59歲。99年8月份,派出所片警到家不讓我學法煉功,並且把他事先寫好的“保證書”讓我簽上名,由於當時糊塗,沒認識清修煉人是絕對不能表裡不一的。這麼好的功法,我受這麼大益,心�堣@直後悔,今鄭重聲明,片警騙我在“保證書”上的簽字作廢。我一定精進實修,做一個堂堂正正的正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4/632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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