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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光芬 我於2002年正月被辦事處、派出所用暴力強行從家中抓走,非法關押在“610”辦公室洗腦班,進行強制洗腦,失去人身自由,在理智不清的情況下,走向了邪悟,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一切,給正法造成很大損失。在此鄭重聲明:在“610辦公室”以及在辦事處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1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637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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