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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苗家有 我97年得法,99年大法遭到邪惡的嚴重迫害,我在99年10月份進京護法,遭到惡警的嚴重迫害。回來後被關進看守所,後被強行送勞教所勞教一年。由於學法不深,說了大法以與師父的壞話,期滿釋放回家。回家後由於正念不足,又被鑽了空子,進了洗腦班,被它們強行逼迫寫了“悔過書和保證書”等。我現在嚴正聲明以上所有說過的、寫過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要求的東西全部作廢。那是邪惡強加給我的,舊勢力所安排的一切我全不承認,從現在開始一切聽師父的,重新回到正法上來。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638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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