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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淑琴 2002年4月19日我在單位工作時,被館長叫到館長室,後被警察帶到派出所說瞭解情況(後來我才知道,找我的警察既不管轄我單位所在地也不管轄我住所所在地),當天傍晚時分警察到我家來抄家,沒有翻到任何東西,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我被非法勞動教養一年。於2002年5月21日被送到教養院。2002年12月底,在邪惡的嚴酷摧殘下,我寫了所謂“三書”,但那時我知道是不對的。現在我鄭重聲明,我在教養院所說、所寫的一切東西全部作廢。今後我要認真學法,盡最大努力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4/640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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