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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洪偉 我是九八年得法的,過去一直有多種疾病,修煉後都好了,我從大法中受益太多了,可我卻沒有珍惜這一切,也是自己學法不深,正念不強,怕心太重,作對了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在自己親人的勸說下,出賣了師父、出賣了大法、出賣了同修,說了不該說的話。雖然是心不由衷被逼而說,可這絕不是大法弟子應該做的,是對師父和大法的最大不敬。通過學法和同修的幫助,我認識到修煉是嚴肅的,我卻把她當作了兒戲,我看到我已走到了懸崖邊上了,一疏忽就會落入萬丈深淵,造成千古遺憾。我看到了自私的我、變異的我,我非常痛心。現在我嚴正聲明:在公安局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廢。我不能這樣沉迷不悟。無論我過去如何不好,今天我要正視它、不承認它,不讓它再這樣繼續存在,堅定信心,歸正自己的心,作一名真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做好師尊交給大法弟子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5/641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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