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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天福 2002年7月9日晚,我在宿舍區講真像時,被派出所“610辦公室”惡人非法綁架,送到看守所,後送到勞教所非法判刑2年。由於自己學法很少,正念不強,在邪惡高壓下,被人世的求安逸之心帶動而邪悟,被強行洗腦,於2003年11月9日放出。通過學法,我明白了我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沒有否定舊勢力的安排,給大法帶來負面影響,我對不起師尊,對不起自己,痛悔莫及,特此申明,我的“悔過書”作廢。我要堅定修煉法輪大法,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真正從人中走出來,證實法,講真像救度眾生,跟上正法進程,抓緊精進實修,作一個真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6/641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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