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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姜子高 我於99年7.20去膠州政府反映大法的真實情況,被非法綁架到派出所遭到迫害。2000年10月被抓到政府,遭受非人折磨;2001年冬天被非法綁架到強化洗腦班,由於學法不深,沒有在法上認識法,在遭受邪惡迫害中承受不住,做了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通過學法,逐漸認識到大法的嚴肅性,在此嚴正聲明:以往所寫的所謂“保證”一律作廢。重新回到正法當中來,認真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正念正行,做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1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8/643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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