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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秀娟 2002年8月份,我被派出所惡警綁架,強迫我寫“保證書”,由於平時學法不深,心性太低,在別人給代筆寫的“保證書”上按的手印,並被照了像,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使我非常痛悔。現在通過學法,使我徹底醒悟,只有返本歸真,跟師父回家才是正路,嚴正聲明,在2002年8月份在派出所強迫在“保證書”上按的手印一律作廢。按師父的教導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個純純正正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日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9/644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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