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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華勇 我於2000年1月26日去天安門證實大法,被抓後,警察讓我交5000元保證金,我說沒有,他說不叫你老太太煉功是不可能,你就寫個“不去天安門煉功”就行。當時我想,不去天安門可以去別處煉,於是就配合邪惡寫了“保證”。現在我早已投入正法洪流中,但回想起那個“保證”,心中萬分難受。我聲明:所寫的“保證”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4/106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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