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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秦迪

    2002年,我回北京陪妹妹參加高考期間,我不學法、不發正念,煉功斷斷續續的,沒有按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去做。整天忙於找工作,把自己完全混同於一個常人。轉眼半年過去了,那時我很需要錢,在叔叔的幫助下,我在居委會申請到了“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請書”。這樣我拿到第一筆生活費,可是後來過三個月居委會要求我寫申請書(居委會並沒有任何附加條件),叔叔怕以後居委會知道我煉功自己利益受損失,逼我在申請書上寫了“不是法輪功修煉者”,我把這樣一份申請交到居委會,因為我做了違心事,事後我非常懊悔不安,整日心煩,內心無比難過。就在我困惑的時候媽媽(大法弟子)來信了,讓我看到了希望,我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到當地,近一年的時間我不敢向媽媽提起此事,終於在2003年12月3日,這一天我勇敢地告訴媽媽事情的經過。我也認識到了事情的嚴肅性,所以特此嚴正聲明:今後不論遇到多大的壓力,我都絕不會放棄修煉,不會向任何人妥協,堅定地走好每一步,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0/64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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