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曾流明 我三年多來,在勞教所受盡各種折磨,自2001年4月,白天被逼迫操練立軍姿到晚上9點,又從9點強制學習唐詩到凌晨2點。2003年6月2日,調入洗腦攻關基地在特別刑場內,6個值班—勞教人員輪流看守我,不准睡覺,不准打磕睡,經過十天的晝夜折磨,惡警又把我關進陰森的電刑室,用水淋濕電棍電擊,每日6至8支電棍,上午充電,下午充電,每次2小時以上,電刑後還不准打磕睡,到第十七天在身體虛弱,神智不清時,在6月19日寫了“保證”。同年10月裡,我對迫害大法弟子的惡警說肉體和精神上的折磨是改變不了大法弟子的,並聲明“保證”作廢。12月5日三年期滿,但惡警無理延長關押,面對無理迫害,我應該揭露邪惡的迫害,揭露中國的邪惡之首在勞教勞改場披著“尊重人權,文明管理”的羊皮,同時聲明在高壓迫害中,神智受創時所說、所寫的一切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0/6453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