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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肖景英

    我沒有做任何危害他人,危害社會的事情,2002年5月30日夜間,又一次被非法抄家、被抓捕、審訊、關押、搶走大法書。我們的人權、信仰自由被踐踏,正常生活受到管制,謾罵、恐嚇、搜身、罰款(部份資金被他們私分)、電話監控、電視“曝光”,過著非人的生活,採取各種手段來威脅,如果不放棄修“真善忍”就被勞教、判刑。由於自己學法不深,還有很多放不下的執著,在看守所提審時在筆錄上和釋放證上簽了名,配合了邪惡,有損於大法、大法弟子的威德。今天,在《明慧網》上嚴正聲明,在關押迫害下所有一切簽名、“保證、悔過”、“思想匯報”,包括親人、其他人、單位領導代寫、簽名全部作廢。在今後正法中抓緊學法、精進實修、做好師父要求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每一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64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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