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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文光 只因我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沒有做任何危害他人,危害社會的事情,在2000年11月2日至27日、2002年5月30日至7月19日兩次被非法抄家、抓捕、審訊、關押、搶走大法書和資料。我們的人權、信仰被踐踏,正常生活受到限制,謾罵、恐嚇、搜身、罰款、電話監控、電視曝光,過著非人的生活,採取各種手段來威脅,如果不放棄修“真善忍”就被勞教、判刑。由於自己法學得不好,還有很多放不下的執著,在看守所提審時在筆錄上和釋放證上簽了名,配合了邪惡,有損於大法。今天,在《明慧網》上嚴正聲明,在關押迫害下所有一切簽名,親人、他人、單位領導代寫的“保證、思想匯報”全部作廢。在今後證實法中抓緊學法、精進實修,做好師父要求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每一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647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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