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鳳珍 我在1999年7月大法遭邪惡迫害時,去省城上訪,後被非法抓回,由於自己年歲大、不識字,對法理解得不透徹,所以在考驗面前沒過好關,違心向惡警妥協,說“不煉了”,過後非常後悔,我在這裡嚴正聲明,在這期間所說、所做出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同時堅定實修,認真同化大法,講清真象,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6470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