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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艷華 我是98年12月得法的。因為學法不深,又接觸不到大法同修,所以似修非修,提高很慢,由於環境閉塞師父新經文也無法看到。剛修煉不久,公安局的人就來找我,不讓學了。雖然我不知發生了甚麼事,但心�堬`知大法好,這麼好的東西為甚麼不讓學了呢?很是不解,真不知怎麼做是對的。在壓力下還是糊里糊塗的寫下了自己痛悔不已的“保證”。當時我是不情願的,被迫的,以後的日子我感到孤獨,痛苦,像斷線的風箏沒著落。後經同修幫助,認識到自己錯了,明白了99年4.25真象,悔恨自己連做好人的標準都不夠。今後我一定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對得起“大法弟子”的稱號,不給大法抹黑,同時聲明以前所寫、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堅修大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647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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