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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昌榮 我因被辦事處、派出所強行送去洗腦班,失去人身自由,24小時被監控,每天被惡人灌輸邪惡謊言,因我學法不深,受不了那種精神上的痛苦,為了達到他們所謂的“洗腦標準”(因這樣才能回家),就昧著良心寫了對大法和師父不好的“認識”,我現在認識到這是極其錯誤的骯髒想法,給大法造成了嚴重損失。現在我嚴正聲明:在洗腦班裡被迫寫的“認識”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用實際行動來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4/648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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