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德山 2001年11月份,鄉派出所惡警突然闖入我家,對我家亂翻,強迫我放棄大法修煉,迫於當時的邪惡,加之自己學法不深,導致正念不足,被迫按了手印。經過兩年多的不斷學法和修煉,內心深感歉疚,愧對大法,愧對師尊的佛恩,為此特作嚴正聲明所按手印無效。今後我決心與其他同修一道,走正,走好,走完師尊為我安排的修煉之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4/64868.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