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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春燕 2002年2月的一天晚上,國安警察非法闖入我家,收走了我所有的大法書籍、磁帶、錄像帶等資料,並將我帶走,非法隔離審查兩天兩夜。之後,我丈夫被叫去接我時,被迫保證我“不再煉功”,才將我接回。在此我嚴正聲明:我丈夫做的“保證”,包括口頭的和書面的,以及他在和警察談話時所說的對大法不敬的話,一律作廢。99年七月迫害剛開始時,我原單位的領導也曾替我做過類似的“保證”,在此我嚴正聲明,這些言行一律作廢。全面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堅定的維護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元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649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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