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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介芳

    在2002年12月初,我在街上發傳單時,被公安人員抓走,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出來的時候,我被強迫寫了“悔過書。”回到家後我很後悔,我現在聲明:我在勞教期間所說、所寫的“悔過書”作廢。緊跟師父,加倍補償,堅修大法,永不動搖。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64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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