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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俊亭 2001年2月下旬,我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從“轉化學習班”上被強行送往XX女子教養所進行轉化,由於學法不深和自己的執著,沒有正確地領悟“放棄對圓滿的執著”、“放棄人的觀念”,從而走向邪悟,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我在此嚴正聲明:我所寫的“悔過”和“揭批材料”,一律作廢,我的師父只有一個-李洪志師父,我心中的法只有這部宇宙大法,法輪佛法──《轉法輪》,我一定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4/106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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