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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榮若禎

    我自94年得法。99年7.20以後,先後受到當地政府、派出所、縣公安局和“610”辦公室的多次迫害,在惡警的高壓下,說了大法弟子不應該說的話,為應付邪惡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違背了大法,沒有做到真,有向邪惡妥協的行為,我早已認識到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今天我鄭重聲明,我在各次說的錯話和寫的一切妥協的“材料”全部作廢。我要堅決跟師父堅修大法到底,做好師父教導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必須做好的三件事:學法修煉、講真像救度世人,正念除惡和揭露邪惡。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6/64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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