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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宣海 因我的妻子於2002年7月30日被當地政府從她娘家非法抓走,關押在市拘留所。2003年4月7日轉到市“610”,在“610”受到了非人的折磨。因她抗議非法關押,絕食,被送進精神病院。我要求政府相關人員放人,他們要我簽字:“保證妻子不到處走”,當時為了妻子早日回家,我就答應了他們。通過學法我認識到:我沒有站在法上認識法,做了一件自己不該做的錯事,同時也認識到自己的根本執著與錯誤。所以我嚴正申明:所說、所寫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6/649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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