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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琳 2000年11月2日,我因修煉法輪大法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惡警的高壓迫害下,說錯了話,做錯了事,違背了法輪大法,對不起師父。今天我鄭重聲明:我在勞教所寫的、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堅決跟著師父堅修大法到底,做好當前大法弟子的三件事,講真像、揭露邪惡、發正念、學好大法,救度世人。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6/649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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