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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張琳

    2000年11月2日,我因修煉法輪大法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惡警的高壓迫害下,說錯了話,做錯了事,違背了法輪大法,對不起師父。今天我鄭重聲明:我在勞教所寫的、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堅決跟著師父堅修大法到底,做好當前大法弟子的三件事,講真像、揭露邪惡、發正念、學好大法,救度世人。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6/64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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