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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孫艷芳

    我於九九年去北京上訪,被邪惡綁架回當地拘留所非法關押10天,由於平時學法不深,怕心嚴重,在單位被逼違心的寫了“保證書”,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對不起大法,聲明我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保證書”全部作廢。為此嚴正聲明,今後我一定加倍努力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不動心,一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6/64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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