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康愛華 我在2000年10月~ 2001年10月份期間,因做大法資料、講真像被邪惡非法抓捕,進行殘酷迫害,誘騙後向公安局、教養院、街道(丈夫寫我簽字的保證書)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嚴正聲明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6/6498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