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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生茂 我因散發真像傳單,被派出所抓去,並被非法抄家。《轉法輪》、錄像帶、傳單、還有一切大法書全部被拿走,帶手銬送到拘留所。在這期間,提審多次,強行逼著寫“悔過書”。這些都是違心的,現聲明當時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同時聲明強化洗腦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7/651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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