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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大法學員、霍玉芬 我曾在1999年學煉法輪大法,深知大法是正法,教人向善,使人類道德回升。可在政府嚴厲的迫害下,由於弟子沒有深入學法,沒有在法上認識法,就在7.20以後,在邪惡的打壓下,寫下了“保證”,走上了彎路,燒燬了大法書籍。在2002年9月的一天,公安局的人去我家,我又說了“不修煉”,還被他們拍了照,還要了10元錢,要了家中的電話號碼。在此特寫聲明,我所說、所寫的“保證”全部作廢。珍惜修煉機緣,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8/651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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