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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聰利 我於96年10月喜得大法並開始修煉至今。從99年7.20以後,我到省政府護法。2000年3月5日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被抓,被當地公安帶回後,被非法判勞教兩年。以前自認為學法、煉功都還不錯,對師父、對法都很堅定,但到勞教所後,那�堛瑰藿珓雰葩c,由於自己沒把握好,走向了邪悟,寫了“三書”。從勞教所回來後,自己功也不煉了,法也很少學,還當了邪惡的幫兇,而且學法心不靜,身體也出現了病態。這時我開始反省自己,這是修煉的狀態嗎?不是!雖然自己心�媮棶Q著修煉,但已經背離了大法。我開始靜心學法,用法對照自己,認識到自己的基點站在了人上,沒有把自己當作大法的一粒子,沒有把救度眾生、證實大法當成自己的使命。我深深感到悔恨和自責,今天在此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所說、所寫一切作廢!今後認真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重新投入正法洪流。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9/652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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