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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宏 由於大法資料點被破壞,電腦內存還留有大法弟子揭露邪惡的材料及單位、姓名,公安局國安大隊、一支隊,根據上網名單,同區公安分局政保科、派出所以及街道一行七人於2003年12月9日晚21點30分破門非法搜查……。並將我強行綁架到市公安局,戴手銬酷刑逼供,折磨我一宿,遍體鱗傷,一直讓我交代光盤的來源。12月10日上午,單位出面“擔保”,同時做我工作,直到下午4點30分,由於我還有執著,有情在,違心向公安機關寫了“保證書”。經過學法,我認識到寫“保證書”錯了。沒有按照大法要求做。現特此嚴正聲明我向公安局國安大隊一支隊寫的“保證書”作廢。今後要多學法,每一思、每一念都要絕對按大法的心性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走好、走正修煉的最後一步。用實際行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9/652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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