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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福榮 四年前,在邪惡的逼迫下,外甥代我寫了所謂的“保證”,我在上面簽了字,現聲明作廢!師父教我們向善沒有錯,做一個好人沒有錯,更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我修煉近八年來沒有報過一分錢的醫藥費,這麼好的功法我怎麼說不煉就不煉了呢?我違背良心簽了字,我恨我自己這樣做,我對不起慈悲的師父、也對不起自己!今後我要認真學法,真正從人中走出來,堅信師父、堅信大法、精進實修,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隨師正法,救度眾生。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9/652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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