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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馮磊 2003年11月3日,我被邪惡的警察綁架到看守所,因不背監規又被轉到另一看守所。所有在這期間我所說出、做出的,包括別人以我的名義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一定多學法,多發正念,多講真象,真正溶於法中,起到一個大法粒子的作用,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元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9/652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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