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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傳英 邪惡迫害大法後,2000年我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抓後關進派出所。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又有放不下的執著心,被邪惡鑽了空子,在逼迫下寫了“保證書”,我現在很後悔。作為大法弟子我對不起大慈大悲的師父,在這裡我鄭重聲明所寫的不利於大法的話通通作廢。我堅修大法心不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654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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