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鄭立華 本人姓名:鄭立華。我於1996年得法,由於學法不精進和放不下的執著,於1999年7月22日左右和單位的同事(常人)一起,寫了“不學不煉大法”的句子,我錯了!對不起大慈大悲的恩師!我鄭重聲明,我當時所寫的話無效!作廢!今後我要多學法煉功,窒息邪惡,早放執著,緊隨恩師,早日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5/10671.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