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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姜月玲 在九九年七月底,我簽過名的與法輪大法相違背的保證書,完全是在當時的情況下被迫而寫的。再有2000年10月4日晚,在火車站派出所,說了背叛師尊違背大法的話,現將一切收回作廢。我要堅修大法緊隨師,感謝恩師慈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二零零一年二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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