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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桂琴 2003年9月30日,我正在家�堸筑a務,一街居委會的4個人到我家,他們看見床上放著一本《轉法輪》和3張不干膠粘貼,他們就動手翻東西,翻到了一些真像資料,隨後給公安局打電話,公安局“國保大隊”來人,把我綁架到公安局,然後送進看守非法關押,他們逼我出賣兩個法輪功學員否則不放我,那個街道幹部執意要把我送進勞教所,不讓我回家。公安局提審我時威脅送我勞教。我不理他們,心想你把我送哪我也不能出賣同修。後來他們找來我的家人、親屬說服我,親人都害怕他們把我送去勞教,就勸我先說“不煉了”,回家咋煉都行。見女兒哭得那麼傷心,我真被送到勞教所,女兒怎麼辦?我又怕到勞教所被洗腦,所以就動了人心,違心地寫了“保證書”。通過學法和同修的幫助,認識到這是向邪惡妥協,對不起師父。沒有為自己的修煉負責。特此聲明,我簽字的“保證書”作廢。從此堅定修煉。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3/655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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