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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殷正炳 我於2000年4月,因揭露邪悟被邪悟者告到市“610”,被市“610”非法關押在市看守所56天,出獄後又被單位“610”強行洗腦56天。在此期間說了、做了以下不符合大法的言行:1、在監獄裡說了“不煉”;2、在洗腦班寫了“保證”;3、誹謗大法的“簽字”我又違心地簽了。特此嚴正聲明:我所說、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努力做好師尊要求我們的三件事,緊跟師尊的正法進程,做一名堅定的正法弟子,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3/655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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