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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伶 我在2000年因公開煉功被非法抓捕,半月釋放,其間家人代寫了“以後不到外面煉功”的保證書,我當時默許了。又一次,辦事處的非法人員打電話威脅我不讓煉了,我就違心地答應了。現在感到很慚愧,故特此聲明:我曾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作廢。今後我要努力走正自己的路,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3/655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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