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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洪柱 我在被迫害關押期間(拘留、判刑)所簽的一切所謂的法律文書,以及所寫的“檢查”等一律作廢。學法中我認識到,我在那些用於迫害大法弟子的所謂法律文書上的簽字,實際上等於承認和接受它們的迫害。因此聲明作廢。我將保留我的正當的法律申述的權力,在適當的時候起訴強加給我的迫害。今後更加努力地做好“三件事”,以純淨的心在神的路上勇猛精進!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4/656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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