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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錦蘭 我於95年5月得法,修煉了8年時間,在修煉的路上不斷出現磕磕碰碰的事情。特別在99年7月以來,我曾經兩次被綁架到洗腦班強迫洗腦。因自己學法不深,在壓力下違心地寫了“保證書”。現我嚴正聲明:我以前寫的“保證書”及其他違背法輪大法的言論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定修煉。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4/656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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