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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祝國美 我96年修煉法輪功,幾年來助師正法做好三件事,風風雨雨都過來了。2003年12月4日上午,邪惡人員帶著政法委“610”衝進我家強行綁架,幾個警察抬著我一直到院內,把我塞進警車,我只穿毛衣和線褲、布鞋,開始我喊法輪大法好,到院內我說看甚麼警察綁架好人,邪惡的社區人員把我兒子的破大衣和一雙鞋給警察叫我穿上,一直送到教養院。幫教團整天圍攻,我說了妥協的話,後來在各種執著心的帶動下,為了跳出魔窟,走了洗腦手續。回來後很痛心,決心做好三件事,加倍補償。特此聲明所做、所寫的一切洗腦“材料”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5/657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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