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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群玉 我於1999年12月被當地派出所和街道辦“610”歹徒強迫下,違心寫了“保證書”。當時由於自己主意識不清,被人的名、利、情帶動,被邪惡鑽了空子,配合了邪惡,進而走上了背叛大法、背叛師父的邪悟之路,誣蔑、攻擊大法。痛悔之餘,我現在嚴正聲明:以前的一切對不起大法的“保證、揭批、認識”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5/657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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