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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青文 我於2003年7月22日晚出去掛條幅時,被惡警強行綁架,並遭毒打,被帶到派出所。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正念不足,在壓力面前寫了“保證書”。被放回家後,心�堳傶屭�,通過反覆學法認識到自己的嚴重錯誤,深感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特此聲明,我寫的“保證”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多學法,加倍彌補,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配當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6/658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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