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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焦穩梓 7.22之後,公安部門對我非法關押、審訊,強迫我不許煉法輪功和參與其活動,在強壓下我答應了他們的要求,交了書,簽了字,做了不符合修煉人的違心事。可是一年多來,仍然不斷受到單位,公安,街道的干擾,使我家庭不安,直至下崗沒工作。現在我清醒了,修煉人不能作違心事,我修的是正法,做的是好人,應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做。我嚴正聲明,自99年7.22以後,所有不符合修煉人的言行一律作廢,做一名真修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5/106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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